國家(jia)發(fa)展改革委(wei)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(mu)錄(2019年本)》木竹材(cai)鼓勵類項目
33、竹藤、產品開發及精深加工
36、次小薪材、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與產品開發
39、木、竹、草(包括秸稈)人造板及其復合材料技術開發及應用
56、木材及木(竹)質材料節能、節材、環保加工技術開發與利用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
第29號
《產業結構(gou)調整指導目錄(lu)(2019年本)》已(yi)經2019年8月27日(ri)第(di)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(tong)過(guo),現予公(gong)布,自(zi)2020年1月(yue)1日起施(shi)行。《產業(ye)結構調整指導(dao)目錄(2011年本)(修正)》同時廢止。
主(zhu)任:何立峰
2019年(nian)10月30日